侦查程序 · 刑事处罚令 · 起诉
刑事指控可能对个人、职业和经济造成影响。WITTENSTEIN律师事务所首先查明程序进展,确保期限得到遵守,并审查案卷情况,随后再与您商定辩护或代理策略。
传唤、搜查还是刑事处罚令?
请保持冷静,妥善保存所有书面文件,并记录送达日期及措施日期。应告知被指控人有权不就案件事实作出陈述,并有权在接受讯问前咨询辩护人(§ 136 StPO)。对于刑事处罚令,原则上自送达之日起有两周的异议期限(§ 410 StPO)。具体个案必须立即审查。
在各诉讼阶段的辩护与代理
传唤与侦查程序
我们会厘清您的角色、所告知的犯罪指控以及主管侦查机关。只有在经过策略性审查后,才会准备陈述意见。
搜查、扣押与羁押
裁定、笔录、被扣押物品以及现有指令将被整理,并审查是否需要立即采取行动。
阅卷与证据审查
辩护需要可靠的事实基础。案卷、陈述、文书、数字数据以及有利线索将按来源进行评估。
刑事处罚令
指控、法律后果、日额金、送达与异议期限将共同审查。刑事处罚令可在不经主审的情况下作出。
起诉与主审
收到起诉书后,我们将审查起诉内容、证据及程序进展,并审查中间程序与主审程序的准备工作。
受害人与证人
对受害人的保护与代理需求以及证人的陪同,也将根据其角色分别审查,不与被指控人辩护相混淆。
我们在您刑事案件中的做法
- 把握紧急状况
期限、开庭日期、人身自由限制、搜查及正在进行的措施具有优先地位。 - 明确委托与阅卷事宜
辩护人可在程序的任何阶段被聘请(§ 137 StPO)。阅卷依据§ 147 StPO。 - 区分有利与不利事实
检察院有义务同时查明不利和有利的情况(§ 160 StPO)。我们审查案卷实际支持哪些内容,以及缺少哪些证据。 - 协调策略与后续步骤
保持沉默、提交书面意见、申请调取证据、提出异议还是采取其他措施更为妥当,取决于具体程序情况。
您应准备以下材料
- 传唤、听证、刑事处罚令、起诉书或法院裁定的完整文件
- 送达信封及实际收到日期
- 搜查和扣押笔录
- 已作出的陈述或已发出的意见
- 有利的原始文件及可联系的证人(如存在)
刑法常见问题
作为被指控人,我必须遵从警方的传唤吗?
具体存在哪些义务,尤其取决于由谁传唤以及您以何种身份参与。在作出反应前,请先寻求法律咨询;未经审查,不要对案件事实作出详细陈述。
查阅案卷意味着什么?
查阅案卷使得可以审查官方侦查案卷及其中记录的证据。范围和时点依据§ 147 StPO以及 respective 诉讼阶段确定。
提起公诉后会发生什么?
法院在中间程序中审查是否应开启主审程序。具有决定意义的主要是起诉书和充分的犯罪嫌疑(§§ 200, 203 StPO)。
有针对性地咨询刑事案件
通过该选择,您的咨询将被建议归入相应的专业模块。律师事务所将审核并确认该归类。
该咨询尚不构成委托关系。仅在明确确认接受委托后,才会对期限进行监控。
法律依据:StPO §§ 136、137、147、160、170、200、203、407、410。编辑审查日期:2026年9月25日。 德国官方法律文本: StPO

